一、修订背景
随着应急工作的逐步深入,管理局应急办对近年来民航参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经验、教训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学习、分析,加上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有必要对《新疆民航应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法律规章要求,促进民航应急工作的全面加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地区民航管理部门与辖区单位等应对涉及民航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保证各项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公众和旅客利益,保障新疆地区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序进行。
二、修订及相关依据
管理局应急办于2022年7月,启动了新疆民航和管理局两个层面的总体预案的修订工作,结合修订进度,2022 年9月,参照最新的《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等,结合近些年来新疆民航加强应急工作的实践经验,形成了《新疆民航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辖区和管理局各处室的意见。
三、内容变化情况
本《办法》在修订中,以新疆民航应急工作为主要规范对象,努力保持与现有民航规章的一致,以符合加强应急管理是在原有机构工作职责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统筹规划与综合协调,促进原有机构在应急工作中更加充分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则。
修订后的《办法》由8 章42条组成,分别为总则、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预防与准备、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经过对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分析、汇总和采纳,并按照相关要求,征求了法制审核意见。
附件:
新疆民航应急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