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航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
 

 

为做好新疆民航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工作,调动辖区民航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识别并防范民航安全运行中的风险,制定《新疆民航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办法》以下是相关起草说明:

一、具体依据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办法》。

二、制定原因及过程

在民航局下发《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办法》后,管理局对照相关条款,结合新疆民航工作实际,制定形成《新疆民航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办法》(新管局规〔20225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每章分别对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责任分工、报告的途径和范围、报告的处理原则和程序、报告的应用和共享等内容进行明确要求。

四、预期影响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对新疆辖区的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工作起到明确指向、规范流程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辖区自愿报告、安全举报、信息共享等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工作。

 

附件:新疆民航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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