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民航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工作,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闭环管理重大安全隐患,依据《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民航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理规定》《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民航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管理机制及督办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新疆民航实际,管理局对原《新疆民航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疆民航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2月2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指定邮箱:caacxjhab@163.com。

    

    附件:1.新疆民航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新疆民航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办法》的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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