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新疆民航应急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序地进行,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并依据《民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新疆民航应急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管理局修订了《新疆民航应急管理办法》(新管局发〔2013〕157 号),现面向各单位(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反馈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9913801138
邮箱:mayuchun_xj@caac.gov.cn
附件:新疆民航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