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新疆民航各地面服务代理人加强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相关地面服务业务分包工作的安全管理,我局对《关于印发〈新疆辖区机场管理机构货物、行李运输等与危险品相关业务实施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管局发〔2015〕54号)进行了修订,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疆民航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业务分包工作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意见,请将反馈意见于10月1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赵健;电话:0991-3801090;
邮箱:396007457@qq.com。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