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监局完成新疆千翼通航运行合格审定工作
     乌监局积极落实民航局有关通航“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克服新疆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等困难,按照管理局和监管局合格审定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CCAR-91-R3部的相关要求,经过政策咨询、申请受理、文件审查、现场试飞验证检查、问题整改复核等阶段,高质高效完成了辖区新疆千翼通航公司运行合格审定和颁证工作。

此次审定工作正值全国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又赶上了乌鲁木齐疫情再次爆发。为助力通航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本着对通航公司的真情服务原则,乌监局加强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准备,严格标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尽力加快运行合格审定各阶段的工作推进,确保辖区通航公司尽快投入运行,为辖区复工复产做好准备。

对公司今后的运行和安全管理工作,乌监局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杜绝超能力、超范围运行;二要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为新成立的通航公司,要加大民航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手册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公司员工按章操作、遵章守规意识;三要不断加强飞行、机务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的提升,加强机组特请处置能力的提升,做好飞行作业安全运行风险防控工作;四要不断加强飞行、机务维修从业人员作风纪律建设,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公司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确保运行安全。

    乌监局将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航公司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通航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精准监管,推动“放管服”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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