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监局完成新疆龙浩培训有限公司91部运行合格审定工作

 

 

45日,416日,乌监局两次赴克拉玛依对新疆龙浩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龙浩航校”)开展91部运行合格审定,并于417日完成对新疆龙浩航校的运行合格审定工作。

20181月,新疆龙浩航校获得新疆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目前公司拥有2DA40D飞机,并已取得相应的国籍登记证、无线电电台执照和适航证。同时,该公司已聘用符合民航相关要求的专业人员,搭建完成公司组织管理机构,编写好相关手册规章,并与运行机场签订保障协议,已基本具备民航局要求的通航运行条件。

根据新疆龙浩航校前期预先申请情况,乌监局于今年3月初完成审定政策咨询工作。327日,新疆龙浩航校提交正式申请,申请运行CCAR-91部商业非运输运营人一般商业飞行和训练飞行。我局受理了该申请,并成立了运行合格审定小组,任命了主任运行监察员和主任适航监察员。

按照《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程序》规定,依据民航局FSOP系统91部模块线上审定要求,乌监局分别开展文件审查及验证检查工作。文件审查中,审定小组严格坚持标准,按照审定工作程序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申请人在机构设置、运行和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各类手册、大纲、程序等方面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文件审查中不符合项,要求公司认真整改修订。验证检查工作中重点针对航空器符合性、人员资质符合性、人员按手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训练飞行进行了相关知识的询问及飞行技术考核。

此次91部运行合格审定工作,乌监局严格按照民航局相关政策要求,坚持通航运行安全底线,准确掌握放管尺度,强化通航公司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公司主动管理意识。后续,乌监局继续做好问题整改的复核检查,并按照此次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安排,做好运行合格审定工作总结以及运行合格证的颁发及手册签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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