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民航新疆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编制了《民航新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指南》。管理局网站http://xj.caac.gov.cn/可以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浏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通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查找所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管理局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它文件;

    2.管理局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新疆民航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新疆民航行业统计数据、报告;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9.新疆民航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新疆民航事故调查程序,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事故调查结论,受理安全事故(件)报告和举报的部门及值班电话;

    11.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二)公开形式

    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http://xj.caac.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等辅助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管理局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管理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管理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管理局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北京时间10:0013:30,15: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9913804772,(该电话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咨询,涉及投诉和其他业务类事项此电话接听人员无权受理、不作答复,可以拨打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12326

    (二)受理渠道

    申请公开信息时,申请人须填写《民航新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管理局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管理局网站上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xj.caac.gov.cn/)。《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当面提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民航新疆管理局办公室)。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据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现场当面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民航新疆管理局办公室(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民航新疆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16

    管理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办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三、监督保障

    管理局办公室主管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向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