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监管局对辖区CCAR91部营运人维修系统符合性实施检查

 

 

   按照年初制定的监察计划以及法规规章的要求,乌鲁木齐监管局适航处成立检查组,并依据《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2)以及《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R3)等的相关要求,于717-18日和726-29日分别对辖区CCAR91部营运人西亚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和天翔航空学院有限公司维修系统的符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对两家公司的27架飞机的维修排故情况、航线维修和定期维修记录、适航指令、服务通告的评估和执行、航空器修理和改装、航空器检查大纲要求的维修项目以及规章要求的各项维修检查内容的落实、航空器放行标准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对公司航空器维修管理与规章要求的符合性、与公司工程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的符合性进行了文实相符的检查;抽查了维修工具设备台帐、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计量,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对航空器定期检修现场的秩序、维修标准及持卡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全程参与一架飞机的发动机试车工作,确认民航局关于转变维修作风,提升维修质量的电报要求的落实;完成15架飞机的适航性评估;对各类维修人员的资质、培训和授权等进行了抽查,督促公司不断加强维修细节管控,加强维修人员三基建设,提升维修人员维护技能。

    此次两家CCAR91部营运人维修系统符合性检查分别涉及监管事项库中8个检查任务,对两家公司的检查提出整改问题共计30条,检查组向公司通报了发现问题,并下发了发现问题通知书,要求公司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根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向局方提交纠正措施报告。检查组将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乌鲁木齐监管局适航处将于8-10月完成辖区其他CCAR91部营运人维修系统符合性的检查工作。

    此次CCAR91部营运人维修系统符合性检查首次使用FSOP系统中CCAR91部审定监察系统来生成检查单,在使用中也发现系统中基础检查项目库中内容不全,部分规章条款的要求未涵盖,通过系统填写完检查单后不能生成PDF打印出已完成检查的检查单,不能满足行政检查记录保存的要求,监察员还需要再填一遍纸板的检查单,增加了监察员的工作量,对于使用系统时出现的问题,监察员将及时与飞标司相关处室沟通以便不断改进完善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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