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民航局决定自2018 年起在全行业启动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和行业信用管理两项重点工作,并于1月4日召开了全行业的政策宣贯会。1月16日,民航局政法司郭仁刚副司长带队的巡讲组把新疆局作为巡回培训的第一站,为新疆民航辖区单位带来相关政策和文件的权威解读。
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是贯彻落实民航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行业监管工作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一次深刻变革。以监管事项库为基础的行政检查、检查计划灵活调整和融合、企业问题原因系统性分析、民航行政机关非现场监管和民航单位法定自查五项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检查权力清单”、监察员的“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的“监管要求清单”,明确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监察员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边界,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管责任,有利于企业全面系统把握行业监管要求,做好行业合规管理工作。此次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提出的法定自查和系统原因分析等新的监管模式,体现了系统管理和精准监管的要求,有利于推动民航各单位依法生产经营工作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有利于进一步突出企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
郭司长用一上午的时间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和案例,从行业监管模式改革事项、民航单位法定自查制度、民航行业信用管理事项等方面,介绍了民航行业监管模式改革及法定自查制度,尤其是企业自查制度与行业信用管理将会对企业产生的巨大影响,郭司长均作了详细介绍。下午,政法司巡讲组王萃、何奇分别就民航行政检查文书、民航行业监管事项库及其管理、行政检查计划融合和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等方面,向新疆局全体参训监察员做了详尽介绍。培训结束后,巡讲组就相关问题与参训学员做了互动交流,新疆局监察员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均得到巡讲组郭仁刚司长一行的权威解答。
新疆局万向东局长主持了此次培训。万局长结合郭司长授课内容对辖区各民航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民航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学懂吃透,切实做好企业法定自查和信用管理工作落实。
新疆局全体监察员,辖区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承办人员共1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