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组织行业规章修订研讨

  

        

      近年来民航事业快速发展,运输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和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均有了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民航局重新修订了《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制定了《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试行)》,于近日下发征求意见,为增强监察员的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公安局监管品质,根据《管理局安全监察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公安局于425日下午组织全员对这二部规章进行了学习研讨。

      新修订的《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将航空安全员资质认定许可下放民航地区管理局,健全和完善了对航空安全员的管理手段,能够确保对安全员执照持有人的资格进行持续监督,实现有效监管,对我局开展相关审定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是空防安全工作的难点,《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试行)》从航空器运营人、停机坪安保、开展通航业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了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使得各级监管部门对通用航空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规章条款中存在的词句含义、范围涵盖、权责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提出意见和建议5条上报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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