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召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内部学习宣贯会

  

  日前,《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向社会公布,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公布后受到社会、媒体和民航业界的高度关注。中国民航报权威解读,指出这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为航班正常工作提供了最系统、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对于有效减少航班延误,提高航班正常率,提升我国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运输管理处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对《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进行学习宣贯。7月28日首先组织了管理局、各监管局(运行办)全体运输类监察员集中学习研讨《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会议邀请了管理局航安办、机场处、航务处、空管处等与航班正常工作紧密相关的处室领导和同事参加,并特别邀请了管理局法规处全体成员现场为监察员们从专业的法律角度进行答疑解惑。会上,全体监察员逐条研读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并针对《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的疑惑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运输管理处收集整理了大家关注讨论的重点问题,后续将与民航局运输司专家们进一步的沟通交流。

  按照运输管理处工作计划,将在2017年1月1日《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前。积极协调民航局运输司,邀请运输司专家来疆就《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进行宣贯和解读,届时将要求新疆民航辖区所有单位负责航班正常工作的领导和主要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